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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尽香

作者东荒尚桃分享于 小说网列表6268号按“回车键”查看更多>>← 箭头键 翻页 →字体加大:A+ 默认 A-


《 才女朱小小休夫记 》 封面

    暮春的雨,缠缠绵绵落了三日,将朱府门前的青石板洗得发亮。朱小小临窗而坐,指尖捻着一枚莹白的玉扣,那是刘少华亲手为她系上的,说她“婉如霜雪,配玉方不辜负”。

    彼时的刘少华,是京中最耀眼的少年郎。眉眼俊朗,身姿挺拔,一身月白长衫,站在杏花树下笑时,连春风都要为他停驻。他是吏部尚书家的嫡长子,风流倜傥,却独独对她这个书香门第的才女另眼相看。

    他们的婚约,是京中人人称羡的佳话。朱小小自幼熟读诗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一双巧手能绣出活灵活现的鸳鸯,一笔簪花小楷更是被太傅赞过“有林下之风”。成婚那日,刘少华牵着她的手,红烛高照里,他眸中的情意浓得化不开:“小小,往后余生,我定不负你。”

    朱小小信了。

    婚后的半年,是她此生最温柔的光景。他会陪她在书房研墨,看她伏案写诗;会在月下与她对弈,故意输给她,惹得她笑靥如花;会在她生辰时,寻遍京城的花店,捧来一束开得最盛的琼花。

    她以为,这样的日子,会岁岁年年,直到白头。

    变故,是从同窗好友祝寿山的一次邀约开始的。

    那日是城西盐商的寿宴,祝寿山拉着刘少华同去,说“不过是凑个热闹,喝两杯薄酒”。朱小小不曾多想,替他理好衣襟,叮嘱他早些回来。

    可那夜,刘少华没有归。

    第二日清晨,他带着一身酒气和脂粉香回来,眼底是她从未见过的迷离。面对她的询问,他只含糊道:“寿山拉着多喝了几杯,宿在外面了。”

    朱小小没有多问,只是默默为他端来醒酒汤。她想,许是男儿郎的应酬,难免的。

    可她没想到,这只是开始。

    从那以后,刘少华归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有时甚至彻夜不归。他身上的脂粉香越来越浓,不再是浅淡的熏香,而是带着一股媚俗的甜腻。他看她的眼神,也渐渐变了,从前的温柔宠溺,慢慢被疏离和不耐取代。

    朱小小慌了。

    她以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她开始学着做他爱吃的糖醋排骨,一遍遍调试火候,直到手腕酸痛;她收起了满架的诗书,换上了娇艳的衣裙,学着那些话本里的样子,柔声细语地对他;她甚至放下身段,主动去挽他的手臂,却被他不动声色地推开。

    “一身书香气,闻着就腻。”他皱着眉,语气里的嫌弃,像一把淬了冰的刀,狠狠扎进她的心口。

    朱小小怔怔地站在原地,指尖冰凉。她不懂,自己明明才貌出众,家世清白,是人人称道的才女,怎么就入不了他的眼了?

    直到那日,她听见下人窃窃私语,说少爷近来常去城市的“倚红楼”,人称“芙蓉王”,虽是风尘女子,却有本事让京中无数公子哥儿为她一掷千金。

    朱小她以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她开始学着做他爱吃的糖醋排骨,一遍遍调试火候,直到手腕酸痛;她收起了满架的诗书,换上了娇艳的衣裙,学着那些话本里的样子,柔声细语地对他;她甚至放下身段,主动去挽他的手臂,却被他不动声色地推开。

    “一身书香气,闻着就腻。”他皱着眉,语气里的嫌弃,像一把淬了冰的刀,狠狠扎进她的心口。

    朱小小怔怔地站在原地,指尖冰凉。她不懂,自己明明才貌出众,家世清白,是人人称道的才女,怎么就入不了他的眼了?

    直到那日,她听见下人窃窃私语,说少爷近来常去城市的“倚红楼”,人称“芙蓉王”,虽是风尘女子,却有本事让京中无数公子哥儿为她一掷千金。

    朱小小的心,沉到了谷底。

    她不信,一个青楼女子,能胜过自己。

    夜里,她换上一身青色的男装,束起长发,戴上一顶帷帽,悄悄出了朱府。倚红楼的灯火,在夜色里晃得人眼花,丝竹之声和笑语喧哗,隔着一条街都能听见。

    她深吸一口气,抬脚走了进去。

    鸨母见她是个面生的俊俏公子,连忙笑着迎上来:“公子看着眼生,是第一次来吧?可要给你挑个标致的姑娘?”

    朱小小压着嗓子,声音低沉:“我找林如烟姑娘。”

    鸨母眼晴一亮,笑得更殷勤了:“原来公子也为如烟姑娘来的!巧了,如烟姑娘正在楼上待客呢,只是……”她面露难色,“刘少华公子正在里头,怕是不好打扰。”

    朱小小的心,猛地一揪。果然是他。

    她从袖中摸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烦请妈妈通传一声,就说有位故人,想与如烟姑娘说几句话。”

    鸨母掂了掂银子的分量,立刻眉开眼笑:“公子稍等,我这就去!”

    不多时,鸨母回来,说如烟姑娘请她上楼。

    朱小小提着裙摆,一步步走上吱呀作响的楼梯。走廊尽头的房间,门虚掩着,里面传来男人的笑声和女子娇俏的软语。

    她站在门外,指尖微微颤抖,轻轻推开了那扇门。

    房间里,刘少华斜倚在软榻上,衣衫半解,脸上带着醉意。他身边,坐着一个女子。

    那女子,穿着一身水红色的罗裙,青丝松松挽着,插着一支碧玉簪。她算不上绝色,眉眼间甚至带着一丝风尘的慵懒,可偏偏,那双眼睛,像含着一汪春水,看人时,带着三分媚,七分柔,勾得人心尖发痒。

    她正喂刘少华吃葡萄,指尖轻轻划过他的唇瓣,声音柔得能掐出水来:“爷,您慢点吃,小心噎着。”

    刘少华握住她的手,哈哈大笑:“还是如烟你懂我!不像家里那个,整天板着一张脸,满口的之乎者也,无趣得紧!”

    朱小小的脚步,像被钉在了原地。

    林如烟似是察觉到了门口的动静,抬眼望过来。看见她一身男装,她也不惊讶,只是微微挑眉,唇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刘少华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看见朱小小,眉头立刻皱了起来,语气不耐烦:“你怎么来了?谁让你来这种地方的?”

    朱小小没有看他,目光直直落在林如烟身上。

    林如烟站起身,款步走到她面前。她身上的香气,甜而不腻,带着一股让人放松的慵懒。她凑近朱小小,声音压得极低,只有两人能听见:“朱姑娘,你是不是想问,你输在哪里?”

    朱小小的睫毛,剧烈地颤抖了一下。

    林如烟轻笑一声,指尖划过自己的脸颊:“论才学,我不如你;论家世,我更是拍马不及。可男人要的,从来不是什么才女,不是什么端庄贤淑。”她的声音,带着洞悉人心的通透,“他们要的,是温柔乡,是解语花,是累了倦了的时候,有人能懂他的心思,顺着他的脾气,把他伺候得舒舒服服。”

    她顿了顿,看着朱小小发白的脸,继续道:“你总想着要和他比肩,要做他的知己,可刘少华要的,不是一个和他谈诗论画的朋友,是一个能让他卸下所有防备,纵情享乐的女人。我会撒娇,会示弱,会哄着他,捧着他,让他觉得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而你呢?你太要强,太端庄,像一尊供在佛龛上的菩萨,好看,却不亲近。”

    朱小小的嘴唇,翕动了几下,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是啊,她输了。

    她输在,她以为的恩爱,是琴瑟和鸣,是举案齐眉;却不知道,男人的心,从来不在那些阳春白雪里。他要的,是烟火气里的缠绵,是风月场中的沉沦。

    林如烟的风尘味,不是低俗,是看透了男人心思的通透。她懂得如何拿捏分寸,如何欲擒故纵,如何让男人心甘情愿地为她神魂颠倒。

    而她朱小小,守着那点才女的清高,守着那点名门闺秀的自持,最终,输给了现实。

    刘少华不耐烦地走过来,推了她一把:“还不快走!在这里丢人现眼!”

    朱小小踉跄了一下,扶住门框,才没有摔倒。她抬起头,看着刘少华那张曾经让她心动不已的脸,此刻,只觉得陌生又丑陋。

    她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轻轻摘下脸上的帷帽,露出一张苍白却倔强的脸。

    “刘少华,”她的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从今日起,你我夫妻情分,一刀两断。小的心,沉到了谷底。    目标编号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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