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三回: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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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飞燕舞燕满天 》 封面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明明知道自己扮演了一个可耻的角色,不仅伤害了吕希燕,更是让任笔友为难,可是林燕还是决定要和那只丑蛤蟆继续下去。
有时,她也觉得这荒唐可笑。仿佛天下男人都死绝了,只留了任笔友这一枝独秀,由着她们姐妹去明争暗斗去争风吃酷。
有时,她承认,是她们所处的世界太狭小了,如井底之蛙。想那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中,一定有更优于任笔友的男人的存在。
她又有点怀疑,任笔友是否真的优秀。首先,这是一个好德未如好色的男人,拿他自己的话说,他见女儿就清爽,见男子就昏沉。所以,他看女孩,是怀着崇高怜爱之情,用心去欣赏的。
还有,这个男人浑身散发出一种酸腐味。心里未必不想,却满嘴“男女授受不亲”。很多时候,他的情智远不如理智来得持久。可也正因如此,哪怕你对他全然不设防,最后也总能全身而退。跟他在一起,不累、不疑、不悔;也无忧、无惧,无伤。
原来,梦里的白马王子终究只是虚影。
哪比得上眼前这个男人触手可及。
或许,这就是她会爱上他的全部缘由。
林燕在家听父亲的唠叨,看母亲的脸色,一颗心早就伴随任笔友去了。林世龙怜悯女儿,纵容她为所欲为。
回到砖厂,她先打理了厨房些许小事,然后就直奔机口找寻任笔友。
人们都按步就搬地工作着,唯独不见任笔友的身影。林燕截住任笔笙问道:
“二哥,笔友呢?”
对这个女孩子,任笔笙说不出是恨是怜,也许是无奈吧。但就目前形势来看,她大概率会成为自己的兄弟媳妇。对她,不可恨,也无所恨:
“他去清水河了。”
林燕“哦”了一声,感觉很失落,只得无精打彩地往回走去。
窖上食堂,贾琼英正聚精会神地做着午饭,任笔友宿舍的门虚掩着。林燕迟疑一下,还是推开了门。
屋里,还是那张大铺占去了大半空间。床里的墙壁上放着卡式录放机及磁带,挂着他们的衣服,床尾的墙角上搭着任笔友那套粘满黄泥的工作服。
床头上仍是那一摞熟悉的书本笔墨。林燕随手翻翻,发现了男人早间写的诗词:
“(我)真的好想你,亲亲宝贝!你在他乡还好吗?离开情人的日子,(我)祈祷,同桌的你,样样红……”
读着,想着,她不由的脸红了,自己不就回家去了两天,燕哥就开始牵挂我想我了,原来他心里还是有我的。
她把思念紧紧地按在胸口,以平复自己激动的心情。
这时,门口出现了一个靓丽的身影,一个丰盈匀称的长秀发的女孩。她智慧的鹰眼无死角地打量着屋里的女孩,突然裂嘴笑了起来:
“你是林燕!”
林燕有点懵:“你认识我?”
“雪芹告诉我的。她说你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抹粉则太白,擦胭脂则太赤,一头长发飘逸如仙女。哎呀,林燕,雪芹口中的你可没现在的你漂亮啊!”
林燕笑了起来,绯红的脸蛋如朝霞般照亮了污浊的小屋:
“你认识雪芹姐?”
“我叫吕明燕,是雪芹的发小,来顶她的班给砖机工人做饭。”
林燕心中一紧,象是被针猛地刺了一下,隐隐地痛:
“雪芹姐是和燕哥去清水河了吗?”
吕明燕摇摇头:“雪芹大前天就走了。”
“雪芹姐大前天就走了,为什么?”
看着满脸茫然的林燕,吕明燕叹息一声:
“她发现了你给任笔友的存折,就以为你们有事,就悄悄地走了。”
林燕急道:“我和丑蛤蟆是清白的。哦,丑蛤蟆是任笔友的绰号。我给他存折是投资开饭店用的,没别的什么。”
“真没别的什么吗?”
吕明燕看着林燕捂在胸口的笔记本:“那是任笔友今天早晨写给雪芹的相思诗。他很有创意,竟然用歌名作词。”
林燕忙放下笔记本,原来这是丑蛤蟆写给吕希燕的情诗,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她感觉无地自容,恨不能找个土缝钻进去。
吕明燕拿起笔记,翻到那首诗,情感并荗地念了两句,突然笑了起来,道:“其实,我也很喜欢这首诗,让他给我,他却说是写给雪芹的,不给。”
林燕尴尬的笑笑:“丑蛤蟆去找雪芹姐解释没有?”
“没有。”
“为什么?”
“雪芹不让他去,她说她很累,想要休息休息,过几天就回来。”
“雪芹姐会回来吗?”
吕明燕沉默了一会,摇摇头:“不知道。”
林燕总觉得事情有哪里不对,却又想不起有哪里不对。便岔开话题:
“吕明燕,给他们做饭还习惯吗?”
提说做饭,吕明燕突然“妈呀”惊叫一声,便急急忙忙往食堂跑去。林燕愣了一下,便也跟了去……
夜幕降临了,大地在星月光芒的映照下显得格外的素雅沉静。
望着渐圆的月亮,形只影孤的吕希燕倍感孤独。她静静地看着银光粼粼的水面发呆。自己站的这个地方,曾经是她和任笔友两人携手驻足的地方。只是,那会儿是早晨,而今却是夜晚。
早晨的水面折射着晨曦的霞光,宛如童话中的魔镜,映照着鸳鸯交颈戏水的温馨画面。
而今水面一片灰白,就像一面失去了光泽的银镜,虽鳞光闪闪,却空荡无物,更别提那绞胫戏水的鸳鸯了。
鸳鸯!鸳鸯真的会永远在一起吗?它们千百成群,风来雨去,啄食饮水,出莽入林。在这雌雄混杂之中,它们会不会搞错?
在池塘夜宿时,虽然是一雌一雄,但是谁晓得它们是不是原来的那一对。也许,鸳鸯的“夫妻法则”并非我们认为的那样,一对儿永远是这一对儿。说不定它们也会时常作一些必要的调整,寻求一种新的结合。我们不知真情,反而去歌颂它们对爱情的忠贞。
我们这种行为是不是很可笑?
也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从一而终的爱情。
吕希燕心烦意乱,她怀疑鸳鸯的忠贞,却仍然想起了那一对对儿鸳鸯夜宿池塘的风流韵事。人是人,兽是兽,人怎能像动物一样去解构爱的方程式。
把自己的全部都给了任笔友,满以为可以得到他的全部,到头来却还是落得被他抛弃的下场。几天来,吕希燕一直盼着任笔友能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向自己解释有关存折的事。可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期望落空,她终于醒悟了,原来一直以来,自己都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此刻,他或许正搂着林燕在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早忘了还有个对他牵肠挂肚的人。
她不恨林燕,甚至有点担心林燕。担心林燕跟自己一般傻,为了所谓的爱,把自己毫无保留的奉送给了任笔友。倘若自己能保持住定力,冷静理智的应对男人的花言巧语,今天的自己也不至于落得如此憔悴凄凉孤苦的下场。
忽见西天划过一颗流星,璀璨的轨迹转瞬即逝,吕希燕心中就隐隐作痛。她突然想起任笔友为什么要把那林子取名叫“流星林”了,原来他根本不是在造林,而是制造短暂的浪漫来诱惑人心,什么“飞燕迎雪”,“梦中飞鸿”,不过是“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也许,自己也该走了。像流星一样,消失在灿烂星河,给彼此留一段凄美的回忆……
流星陨灭后的夜空,像是被撕开了一道口子,又迅速缝合,只余下一片令人窒息的灰白。星月淡淡的光影中,砖窑里喷吐出的暗红色火光,像巨兽喘息时的舌苔,誓要舔破天际线。
砖厂沉默在夜色里,只有吕明燕的房间还亮着灯。她其实早就困了,林燕却没有走的意思,她只得斜靠着墙,强撑着与之聊天。
夜深了,任笔友还没回来,林燕很担心他的安危。不见着男人平安回来,她这一夜是无法入睡的。
“吕明燕,丑蛤蟆不会又玩失踪吧?”
吕明燕打着哈欠:“不会。”
“从他写给雪芹姐的诗里就能看出来,他嘴上说没事,心里一定很凄苦。”
“哦?”
“你睡吧,我在这等他回来。”
林燕不时望望夜空,像是自言自语:“看样子要下雨了。丑蛤蟆,你到底死哪去了呢?”
其实,任笔友领着邓校长去往清水河找到罗老师,同为教师的他们一见如故,当即就达成了合作意向。
邓校长更是怕夜长梦多,即时要求罗老师一家搬到学校去住。就这样,任笔友又帮着老师搬家安家忙了大半天。临黑时几人才吃了饭各自散去。
由于喝了点酒,任笔友感觉有点燥热,便慢慢的徒步往回走。当走到他与吕希燕曾并排坐过的小桥时,心中再次感到孤独寂寞,一种悲观厌世的情绪涌上心头。
毫无征兆的,吕希燕就这么凭空消失。他想不通,她为什么就不给自己解释的机会。别人也许不明白自己对她的感情如何,但她应该明白自己对她的感情如何啊!
偶然抬头,发现砖厂上空有流星拖着绚丽夺目的光轨划过,昙花一现般坠落在遥远的天边。任笔友心中刺痛,为什么美丽总是转瞬即逝?
流星坠落后还会升起吗?
他突然想起罗老师在餐桌上讲的一句话:
“日月不失其体,故蔽而复明;江汉不失其源,故穷而复通;圣人不失其德,故废而复兴。”
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心中雾霾一扫而光,感觉身轻如燕,逐借着星光,乘着夜风向着流星流逝的方向而去。
他走得很快,酒意混着晚风早已散去,只剩下脚步撞击路面厚重而沉稳的声音。他给了自己那句问话一个答案——不忘初心,快乐向前。
远远地,他看见吕明燕的房间门还开着,光影中,林燕在门前不时的向东张望,像在等一个迟迟不归的亲人。
他本来想绕开,却被她一眼捉住。
“丑蛤蟆,你还知道回来?”林燕跑了过来,声音里压着一整夜的火气,却终究没真的骂出来,“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任笔友没接话,只哑着嗓子笑了一下:“这么晚了,你快去睡吧。”
他抬眼看了看窖口那盏路灯,又望了望头顶的夜空——那里已经没有流星的痕迹。
月亮还在,却被厚厚的云层围住。
林燕盯着任笔友仔仔细细地看着:“燕哥,你瘦了。”
任笔友没说话,林燕怯生生地说道:“燕哥,雪芹姐走了,你不怨我吧。”
任笔友淡淡一笑:“我怨你干嘛。”
林燕一下子抓住任笔友的手猛的摇拽着,腰扭得如灵蛇起舞:“燕哥,我就知道你舍不得骂我。”
任笔友被晃悠的有点头晕,差点一个趔趄摔倒。好在林燕眼疾手快,一下子抱住了他,像抱个小孩似的,把他搂在怀里,伏在他的肩头,哽咽道:
“对不起,燕哥,对不起。”
任笔友被突如其来的拥抱弄得手脚无措,他试图挣脱女孩的拥抱,却因不敢太过暴力而失败。又不愿不敢张开怀抱去拥抱女孩,只得垂立双手,任由她在自己肩头哭泣:
“燕哥,对不起,我真的是太爱你了,才惹得雪芹姐不高兴。”
“林燕,你不用这样。雪芹只是回去休息几天,过几天她就回来了。”
“不,雪芹姐不会回来了。对不起,燕哥,都是我的错。”
“雪芹会回来的。看样子要下雨了,林燕,回去休息吧。”
“燕哥,我爱你。雪芹姐能给你的,我也全给你。”
林燕抱着任笔友,突然疯狂地吻着他的颈脖耳垂。任笔友被惊懵了,更被吓坏了。其实,他的欲望早被林燕胸膛的两团烈火给点着了,并熊熊地燃烧了起来。
林燕是真尤物!
她的拥抱紧得像是要把他勒进骨血里去。任笔友感觉自己像一根绷得太紧的琴弦,再拨一下就要断裂。那两团灼热死死抵着他,透过单薄的衣衫,几乎要烫伤他的皮肉。这是一种极其痛苦的撕裂感——欲望精灵像野草一样从脚底疯长,顶得他五脏六腑都在发胀,可现实又像一层厚重的湿棉被,把他密不透风地裹住。
他闻到的不再是平日里熟悉的肥皂味,而是一种让他眩晕的、属于雌性动物特有的腥甜。脉搏在耳膜里轰鸣,一下,又一下,撞得他太阳穴生疼。他想推开她,手掌却像被黏住了一般动弹不得;他想低头去寻那片温热,牙齿却咬紧了嘴唇,直到尝到一丝铁锈味。
那团火就在那里,唾手可得。他站在悬崖边上,前半步是人间烟火,后半步是万丈深渊。可他终究没敢动,僵在原地,像一尊正在被烈火烘烤却不敢融化的冰雕。
林燕知道自己就是一只扑火的飞蛾,明知前面是焚身,却偏要往那冰山上撞。
她抱得很用力,手臂箍得发酸也不肯松劲。脸颊贴在他肩头时,她能清晰地感觉到他肌肉的紧绷——那不是抗拒,而是一种即将崩断前的蓄力。她甚至能听到他胸腔里那只疯狂乱撞的鹿,和她的心跳撞在一起,分不清是谁更乱。
隔着两层薄薄的布料,她能感觉到他在擂鼓般震颤。那震颤粗狂而凶狠,从体外一直传到骨子里。她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酒气和墨香,混杂着男人特有的汗味。这味道让她晕眩,也让她胆大包天。她扭胯摆臀,又往他怀里使劲嵌了嵌,感受到他瞬间停滞的呼吸,还有那股几乎要把她灼伤的体温。
她感觉到自己的指尖在发麻,那是血液冲得太急的结果。她不在乎他怨不怨她,不在乎雪芹姐回不回来,此刻她只想证明一件事:
她是滚烫的,他是冰凉的,只要拥抱得够紧,总能把这块冰给捂化了。
哪怕只是融化成一摊水,把她自己也淹死在里面。
就在这一瞬,远处窖口那盏路灯“滋啦”响了一声,忽明忽暗地闪烁起来。
那光像是一盆冰水,猛地浇在他们滚烫的头颈上。
先是任笔友一阵颤栗——那是一种从骨髓深处炸开的、近乎痉挛的冷。路灯闪烁的瞬间,理智像潮水般回灌,他猛地意识到自己刚才险些犯下的荒唐。那股把他架在火上烤的邪火骤然熄灭,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窥破秘密的羞耻与寒意,让他原本紧绷的肌肉不受控地筛糠般抖了一下,连齿关都发出了轻微的磕碰声。
紧接着,林燕也颤栗起来。
她感受到他那一瞬间的僵硬不是温柔的停顿,而是某种东西断裂的声响。他怀里的温度骤降,那股几乎要将她融化的热意急速退潮,变成了一种令人心慌的冰凉。她抱着他的手臂还没松开,却感觉像是抱着一块正在急速冷冻的寒冰。
她的颤栗是从指尖开始的麻木,随后迅速席卷全身。那不是情动的余韵,而是一种巨大的失重感——她发现自己拼尽全力燃起的烈火,竟然敌不过那一盏破灯的一声“滋啦”。
她想把他抱得更紧,仿佛这样就能留住那点余温。可身体却诚实地背叛了她,在那片忽明忽暗的光影里,不受控地剧烈哆嗦起来,像是秋风里最后一片不肯落地的叶子。
“林燕——”
任笔友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声音哑得象砂纸磨过桌面:“快下雨了,回去吧。”
林燕再次用力地抱了抱他,像是要把这辈子的力气都用完,然后决绝地撤去了支撑。手臂松开的那一刻,指尖残留的酥麻让她险些站不稳。
她仰起头,胡乱拢了拢凌乱的鬓发,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夜风灌进领口,带着即将下雨的土腥味。看着男人那张憋成猪肝色的脸,她突然觉得畅快极了,嘴角不受控地扬起:
“燕哥,我们回去吧。明天早晨……”她顿了顿,眼里闪着狡黠的光,“我给你煮红糖荷包蛋,还加两个大红枣。” 目标编号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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