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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判决大胜

作者竹塘木子分享于 小说网列表4242号按“回车键”查看更多>>← 箭头键 翻页 →字体加大:A+ 默认 A-


《 金牌家事女律师,专治婚姻烂摊子 》 封面

    判决书是开庭后第八天寄到的。

    林晚从快递员手里接过信封的时候,手指没有顿。她已经习惯了,这间十五平的律所每天会收到各种各样的信件,催缴水电费的,律协的通知,当事人的咨询信。但今天这封不一样,寄件人写着某某区人民法院,案号是陈小芸那个案子的编号。她用裁纸刀慢慢割开,抽出里面的判决书,翻到最后一页。

    “本院认为,原告陈小芸向被告张某转账八万元,发生在被告购置婚房前夕,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该款项与购房相关。被告张某在语音中明确表示‘首付是你们的,妈只是帮你们保管’,该表述足以认定原告转账的八万元系购房出资款,而非赠与。被告主张该款项为‘孝敬钱’,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原告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其陈述前后矛盾,本院不予采信。鉴于涉案房产增值,原告出资部分对应的增值收益应当予以返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公平原则、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陈小芸购房出资款八万元及增值收益十七万元,共计二十五万元;二、被告张某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林晚把这页纸看了三遍。二十五万,比她的预估值还高了四万。法官在增值收益的计算上采用了更有利于原告的标准,不是按首付出资比例的百分之四十四,而是按房屋总价的比例重新核算,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也算了进去。这个判决比她预想的还要硬。

    她拿起电话,拨了陈小芸的号码。响了两声,接通了。

    “陈小芸,判决下来了。你婆婆返还二十五万,承担诉讼费。你赢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林晚能听到呼吸声,一下一下的,越来越重。然后那呼吸变成了呜咽,很低,像风从门缝里挤进来。

    “陈小芸,你在听吗?”

    “林律师,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的声音碎成了几瓣,“二十五万,我……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

    “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这是你应得的。是你和孩子的安身钱。你拿着它,租个房子,给孩子买奶粉,剩下的存着,不要乱花。”

    “林律师,谢谢你。谢谢你。”

    “不用谢。判决书我发顺丰给你,你收到以后,如果婆婆不主动给钱,我们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放心,钱会到你手上的。”

    挂了电话,林晚坐在办公桌后面,把判决书又看了一遍。她注意到一个细节,法官在判决书中引用了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条不是具体的裁判规则,它是整部民法典的灵魂。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时候,公平原则就是法官的尺子。这把尺子量的是人心。婆婆以为房子写她的名字就是她的,钱进她的账户就是她的。她不知道法律有一把尺子,能量出谁对谁错。

    手机震了,是陈小芸发来的消息。“林律师,我婆婆刚才打电话来了,说她要上诉。她说她不服。”

    林晚回了一个字:“好。”

    上诉是她的权利。婆婆可以上诉,中院会重新审理。但林晚不怕,因为证据不会因为换了一个法院就变成假的,事实不会因为换了一个法官就变成假的。婆婆上诉,只是把八万块钱的拖延变成二十五万的拖延,把一审的诉讼费再加一笔二审的诉讼费。她不是在争取正义,她是在花钱买时间。

    林晚把判决书收进文件袋,准备复印一份寄给陈小芸。刚站起来,手机又震了。这次是赵姐的电话,声音很急,“林律师,你快来,你律所门口有人晕倒了。”

    林晚抓起外套跑出去。巷子里围了一群人,她拨开人群,看到婆婆躺在地上,两个女儿蹲在她身边,一个在掐人中,一个在打电话叫救护车。婆婆的脸白得像纸,嘴唇发紫,眼睛闭着,胸口还在起伏。

    “她怎么了?”林晚问。

    “你还有脸问?”穿黑衣服的女儿抬起头,眼睛里全是血丝,“你把我妈告成这样,她受不了刺激晕过去了。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没完。”

    林晚没有接话。她蹲下来,看了一眼婆婆的脸色,呼吸还在,脉搏还在,不是心脏骤停,是过度换气加上情绪激动导致的晕厥。她站起来,退后两步,拿出手机打了120。

    “你好,这里是老城区红星巷18号,有人晕倒了。六十多岁女性,有呼吸有脉搏,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可能是情绪激动引起的。请尽快派救护车来。”

    挂了电话,她站在旁边等着。两个女儿一左一右扶着婆婆,穿灰衣服的那个抬头看了林晚一眼,目光里有恨,但恨下面压着一层说不清的东西,也许是怕,也许是不甘。

    救护车来得很快。医护人员把婆婆抬上担架,两个女儿跟着上了车,车门关上,鸣笛声越来越远。巷子里的人群慢慢散了,赵姐站在林晚旁边,摇了摇头。“晕倒了?真晕还是假晕?”

    “真晕。但她不是被我告晕的,是被她自己做的事吓晕的。”林晚转身走回律所,关上门,坐下来。

    窗外的阳光照在办公桌上,把那盆绿萝照得发亮。她伸手摸了摸叶片,凉的。她想起陈小芸说的那句话,“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二十五万,对有些人来说是一顿饭,对有些人来说是一块表。对陈小芸来说,是她和孩子的命。她可以租一个带厨房和卫生间的房子,不用再住旅馆。可以给孩子买几件新衣服,不用再穿别人送的旧衣服。可以在夜里不用害怕有人来敲门,不用害怕明天没地方住。二十五万买不回她被赶出家门的那几个月,但能买回她的尊严。

    下午,陈小芸来了。她是一个人来的,没带孩子。她走进律所的时候,眼眶是红的,但脸上有光。不是哭过的光,是那种压了很久的石头终于被搬开之后,阳光照进来的光。

    “林律师,判决书收到了。”她把那份判决书从包里拿出来,放在桌上,“我读了三遍。二十五万,我读了三遍才敢相信。”

    “是真的。你婆婆如果不上诉,十天内不给你钱,我们就申请强制执行。”

    “上诉会怎样?”

    “上诉的话,中院重新审理。但是我们的证据不会变,事实不会变。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很大。她上诉,只是多花一笔诉讼费,多拖几个月。”

    陈小芸低下头,看着判决书上那行字。“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陈小芸购房出资款八万元及增值收益十七万元,共计二十五万元。”她把这句话读出声来,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

    “林律师,我终于能回家了。不是回婆婆那个家,是回我自己的家。”

    林晚看着她,没有说什么。她的家在哪里,她不知道。但她知道,二十五万够她找一个。一个不用看人脸色的,不用被换锁的,不用住旅馆的。自己的家。

    陈小芸站起来,走到林晚面前。她伸出手,抱住了她。林晚愣了一下,然后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背。陈小芸在她肩膀上哭了。不是嚎啕大哭,是那种忍了很久、终于不用再忍了的哭。眼泪一滴一滴落在林晚的白衬衫上,温的,湿的,洇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林晚没有推开她,也没有说“别哭了”。她只是站在那里,让她哭。有时候一个人需要的不是安慰,是一个可以放心哭的地方。

    陈小芸哭了很久,久到窗外的阳光从桌角移到了桌中央。她终于松开手,用袖子擦了擦脸。

    “林律师,对不起,把你衣服弄湿了。”

    “没事。洗洗就干了。”

    陈小芸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放在桌上。“这是律师费。五千块。我知道你只收两千,但你帮我拿回了二十五万。五千不多,你不收我心里过不去。”

    林晚看着那个信封,想了一下,抽出来一半,两千五。“两千五。多的你拿回去给孩子买奶粉。”

    陈小芸看着她,把剩下的钱塞回包里,又抱了她一下。这次很短,一下下就松开了。“林律师,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人。”

    “我不是最好的人。我是律师。律师就该做这些。”

    陈小芸走了。林晚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背影走出巷口。她今天穿了一件新外套,淡蓝色的,不是以前那件灰扑扑的卫衣。她的背挺得很直,头抬得很高,走路的时候步子很大,像一个人终于可以大步往前走了,不用再看脚下有没有坑。

    林晚转过身,回到办公桌前。那盆绿萝又冒出了一片新叶,她数了数,二十二片了。她浇了水,坐在桌前,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的工作。

    “陈小芸案,判决胜诉。法院判婆婆返还二十五万,承担诉讼费。婆婆当庭晕倒,两个女儿要打我,法警拦住了。陈小芸抱着我哭,说终于能回家了。她走了以后,我在门口站了很久。阳光很好,她的背影也很好。”

    写完了,她合上本子。窗外梧桐树的枝丫光秃秃的,有几只麻雀落在上面,跳来跳去。她看着那些麻雀,想起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条是所有法律的总阀门。第一条是根,后面的全是枝叶。她今天帮陈小芸要回了二十五万,不是因为她多聪明,多厉害,是因为民法典在那里。它说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她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凉了,但喝在嘴里不涩了。大概是心情好了,什么都好喝了。手机震了,是方晴的消息,“听说你赢了?二十五万?”

    林晚回了一个字:“嗯。”

    “太牛了!请你吃饭!这次不许拒绝!”

    “好。”

    林晚把手机放进口袋,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有人在扫地,扫帚划过地面,发出沙沙的声响。赵姐的麻将馆还没上客,门半掩着,收音机里在放一段评书。面馆的老板娘在门口择菜,韭菜一把一把码在篮子里,绿得很新鲜。

    这座城市每天都在照常运转,不管谁赢了官司,谁输了官司,日子都在过。但对陈小芸来说,今天不是“照常”,今天是分水岭。今天之前,她是一个被赶出家门的、带着孩子住旅馆的、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女人。今天之后,她有二十五万。她可以租房子,可以给孩子上幼儿园,可以在夜里安心地闭上眼睛。

    林晚关了灯,拉下卷帘门,锁好。巷子里暮色四合,赵姐的麻将馆亮起了灯。她走过去的时候,赵姐探出头来,“林律师,明天来我家吃饭,我炖了排骨。”林晚笑了笑,“好。”

    她走出巷口,等公交。站台上只有她一个人,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想起陈小芸抱着她哭的那个瞬间。那个瞬间里,她不是一个律师,是一个“被需要的人”。这种感觉比她赢了任何案子都让她觉得踏实。

    公交车来了,她上车,刷卡,坐在最后一排。靠着车窗,闭着眼睛。公交车晃晃悠悠,她想起今天判的那个案子,又想起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这一条就是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婆婆拿了陈小芸的八万块钱,没有法律根据,所以必须返还。法条写在那里,谁来看都一样。法官判她返还,不是法官跟她过不去,是法律跟她过不去。

    她睁开眼,窗外的街景一点一点往后退。路灯一盏一盏往后跑,像有人在看不见的地方,一盏一盏地数。她数着那些灯,数到第二十盏的时候,公交车到站了。

    她下车,走回出租屋。上楼,开门,开灯。绿萝的叶子在灯光下绿得发亮,她又数了一遍,还是二十二片。浇了水,坐在桌前,日记本翻开,又加了一行字。

    “陈小芸说,我终于能回家了。她说的是对的。家不是一个房子,是一个人能安心睡觉的地方。她以前睡在旅馆里,每夜都在担心明天有没有钱续房,婆婆会不会来砸门。现在她有二十五万,可以租一个不会被人换锁的房子,可以睡一个安稳的觉。我不是给了她一个家,我是帮她把她应得的还给了她。她自己的家,她自己会建。”

    她合上本子,关了灯,躺到床上。

    月光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了一条细细的白线。她看着那条白线,慢慢闭上眼睛。梦里有一个人在哭,哭着哭着就笑了。她分不清那个人是陈小芸还是她自己。也许是两个人一起,哭完了,笑了。

    窗外月亮很圆。这座城市有很多人在黑夜里哭,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明天能去哪里。但至少有一个陈小芸,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想到这里,她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

    足够。    目标编号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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