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婚介所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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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牌家事女律师,专治婚姻烂摊子 》 封面
消息是赵姐传过来的。
那天下午,林晚正在整理王芳案的材料,准备第二天去刑侦大队补充报案。赵姐端着一杯茶进来,脸色不太好。“林律师,我跟你说个事。”
“你说。”
“刚才有个男的来打牌,我不认识,生面孔。他坐在那儿打了两圈,忽然问我,隔壁那个女律师是不是姓林。我说是。他说,你帮我带个话给她,让她少管闲事,王芳那个案子不是她能管的。管多了,她在这一行干不下去。”
赵姐把茶杯放在桌上,声音压低了:“他还说,她一个没背景的乡下丫头,别以为自己了不起了。”
林晚的手停在鼠标上。
“那个人长什么样?”
“四十来岁,穿黑色夹克,戴金链子,说话油里油气。打完四圈就走了,没留名。”
林晚点了点头,从抽屉里拿出手机,打开录音,把赵姐的话复述了一遍,让赵姐确认属实。赵姐说:“属实,我录了也没用,你录吧。”林晚把这段录音存进了加密文件夹。
“赵姐,如果这个人再来,你马上给我打电话。不要跟他多说,不要跟他吵。”
“我知道。我就是担心你。”赵姐看着她,“这些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他们不敢。”林晚说,“他们要是敢,就不会托人带话,直接动手了。托人带话就是因为他们不敢。”
赵姐走后,林晚靠在椅背里,盯着天花板看了几秒。她说“他们不敢”的时候,语气很稳,但她心里并不是完全没有波澜。不是怕,是一种被毒蛇盯上的冷。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咬你,但你知道它就在暗处,吐着信子。
手机响了。陌生号码。
她接起来,没有先说话。
“林律师吗?”对面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带着浓重的本地口音,语气不紧不慢,像在跟熟人聊天。
“我是。您哪位?”
“我姓孙,孙国良。王芳那事,你找的人太多了。又是民政局又是派出所又是检察院,你搞这么大动静,让我怎么做生意?”
婚介所老板。林晚的手指按了一下录音键。
“孙老板,你的婚介所介绍王芳给李德厚,收了三千块介绍费。王芳骗了八万彩礼,领证三天就跑。你觉得这事跟你没关系?”
“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是介绍他们认识,他们自己处对象,自己谈彩礼,自己领证。出了事找我?哪有这个道理。”
“王芳一年之内在你的婚介所登记了几次?”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一次。就一次。”
“她的身份信息你核实了吗?她的婚姻状况你核实了吗?她有没有告诉过你,她之前已经结过两次婚?”
“这些不归我管。婚介所就是牵线搭桥。”
林晚翻开《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虽然这不是强制性法律,但它可以作为行业规范的参考。
“孙老板,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应当对服务对象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进行核实。你没有核实,介绍了一个诈骗惯犯给你的客户,客户被骗了八万。从法律上说,你至少是有过错的。从刑事上说,如果你明知王芳是骗子还给她介绍对象,那你就是共犯。”
“你吓唬谁呢?”孙国良的声音变了,不再是那种不紧不慢的闲聊,多了一层锋利的东西,“林律师,我劝你一句,这事你收手。王芳的事,你管不了。你再管下去,吃亏的是你自己。”
“你这是威胁我?”
“不是威胁。是忠告。”他挂了。
林晚把手机放下,录音文件保存好。她听了一遍,声音清晰,内容完整。孙国良没有说“我要打你”“我要砸你的店”,但他的每一句话都在传递同一个意思——你再查下去,我不会让你好过。
这就是威胁。
她打开电脑,把这段录音转存到云盘。然后把今天赵姐的证言录音也存进去。两个证据,一个来自孙国良本人,一个来自目击证人。
她拿起手机,拨了110。
“你好,我要报案。有人威胁我。”
接线员问明情况后,让她去派出所做笔录。她挂了电话,把孙国良的电话号码、婚介所的工商登记信息、王芳案的案卷材料全部装进文件袋,锁好门,往派出所走。
到派出所的时候,陈警官正在值班。他看到林晚,表情已经不是无奈了,是一种“你又来了但我已经习惯了”的平静。
“林律师,这次又是什么事?”
“婚介所老板威胁我。录音和证人都有。”林晚把材料递过去,打开手机,播放了孙国良的电话录音。
陈警官听完,皱了皱眉。
“这个录音,你征求对方同意了吗?”
“没有。对方在电话里威胁我,我不需要征求他的同意。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公民有权采取必要手段固定证据。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治安违法行为,我录音固定证据,合法。”
陈警官看了她一眼,没有再说什么。他把录音复制到电脑上,又让赵姐来做了一份笔录。赵姐来的时候穿着花裙子,头发烫得卷卷的,坐在询问室里一点都不紧张,反而很兴奋。
“警察同志,那个人就坐在我对面打麻将,一边打一边说,说林律师一个乡下丫头不知天高地厚。我说你谁啊你,他说你甭管我是谁,把话带到就行。”
“他有没有说要打人要砸店之类的话?”
“没有。但那个意思,你懂的。那种人,不用说出来你就知道他不是好人。”
陈警官做完笔录,让赵姐签字按手印。赵姐按完手印,凑过来小声问林晚:“他会被抓吗?”
“要看公安怎么认定。”
赵姐走了以后,陈警官把林晚叫到一边。
“林律师,我跟你说实话。这个录音,单拿出来,构不成威胁。他没有说‘我要打你’‘我要杀你’,只是说‘你收手’‘吃亏的是你自己’。这种话,在法律上很难认定为威胁。”
“那加上证人呢?赵姐的证言。”
“证人只能证明他让人带话,不能证明他的话里有威胁的具体内容。”陈警官看着她,“我不是不帮你,我是跟你说清楚,这个案子立不了。”
林晚没有争辩。她知道陈警官说的是事实。法律上的“威胁”有明确的标准——必须是有针对性的、具体的、足以让人产生恐惧的威胁。“你再管下去,吃亏的是你自己”——这话在普通人听来是威胁,但在法律上,它太模糊了,够不上治安处罚的标准。
但她来派出所,不一定要让孙国良被抓。
她来,是为了留一个记录。
“陈警官,我不要立案。我只要一份出警证明,证明我来报过案,证明你说过‘不构成威胁’。”
陈警官看着她,顿了一下。“你是想留个底?”
“对。万一以后他真的动手了,我需要证明他不是第一次。”
陈警官沉默了几秒,在电脑上打了一份《出警证明》,打印出来,盖了章,递给她。
“林律师,你这个人,太细了。”
“不是我细,是我输不起。”
林晚把证明折好,放进文件袋里。
走出派出所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亮着,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站在台阶上,把那份出警证明拿出来又看了一遍。上面写着:报案人林晚,被报案人孙国良,事由“涉嫌威胁”,处理意见“经查,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威胁行为,已告知报案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她把它折好,放回文件袋。
孙国良以为打个电话吓唬她,她就会收手。他不知道的是,她不是被吓大的。她从小到大学的不是怎么不被吓到,是怎么在被吓到的时候,手不抖。
第二天,林晚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
她给孙国良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很短,只有三句话:“孙老板,电话录音我已保存。派出所出警证明我已拿到。如果你想谈,随时来我律所。如果你不想谈,我们法院见。”
发完,她把手机关了静音,放在抽屉里。
上午十点,手机亮了。孙国良回了一条:“林律师,我们谈谈。”
林晚约他在律所见面。
她提前把办公室收拾干净,泡了一壶茶,坐在办公桌后面等着。她没有叫任何人陪,没有带录音笔——她不想让这次谈话变成一场取证,她想让这次谈话变成一个结束。
孙国良十点半到的。他比林晚想象的要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像一个做小生意的中年男人。没有金链子,没有油里油气,看起来甚至有点老实。
他走进来,看了一眼办公室,在沙发上坐下。
“林律师,你这地方不大。”
“够用就行。”
林晚给他倒了杯茶。他端起来喝了一口,放下。
“王芳的事,我跟你说实话。我知道她有问题。”他的声音不像昨天在电话里那么硬了,“她第一次来我这儿登记的时候,我查了她的身份证,是真的。她跟我说她离过婚,有离婚证。我看了,也是真的。”
“她离过婚,但她没告诉你她离过两次。”
“她只拿了一张离婚证给我看。”
“那另外两次结婚登记呢?你没查?”
“我怎么查?我又不是公安局。”孙国良的声音大了一点,又压了下去,“林律师,我不是要跟你作对。王芳的事,我也被她骗了。她在我这儿登记了两次,第一次我介绍了个对象给她,成了,拿了介绍费。过了几个月她又来了,说上一个不合适,再找一个。我又介绍了一个。后来我才知道,她每次都是领了证就跑。她跑了,男方来找我闹,我也烦。”
“你烦,所以你打电话威胁我?”
孙国良沉默了。
“孙老板,我不是来追究你的。我是来告诉你,这个案子,我已经报给检察院了,刑侦大队也在查。王芳很快就会被抓。你配合调查,把你知道的全部说出来,你的事可以从轻。你不配合,坚持说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信不信,她一进去,第一个供出来的就是你?”
孙国良的脸白了。
“你在威胁我?”
“不是威胁。”林晚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是忠告。”
她把昨天他说的话,原封不动还给了他。
孙国良盯着她看了几秒,忽然笑了。不是高兴的笑,是一种“我栽了”的笑。
“林律师,你厉害。我服了。你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第一,把王芳在你婚介所登记的两次记录全部找出来,复印给我。第二,把你们之间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全部保存好。第三,如果有其他受害人联系过你,把他们的联系方式给我。”
“就这些?”
“就这些。”
孙国良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放在桌上。“这是我的电话。你随时找我。”
他走了。
林晚坐在办公桌后面,看着那张名片。
她想起一句话——有些人不是坏人,他们是骑在墙上的人。风往哪边吹,他们就往哪边倒。你要做的不是把他们推下去,是让风吹向对的那一边。
她拿起手机,给顾砚发了条消息:“婚介所老板愿意配合。证据这两天送过去。”
顾砚秒回:“收到。”
林晚放下手机,靠在椅背里。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办公桌上,把那盆绿萝照得发亮。新叶子又长大了一点,绿得透明。她伸手摸了摸叶片,凉的,滑的。
她想,这个案子的拼图,终于快拼完了。三个受害者的陈述,婚介所的登记记录,王芳的身份信息和三次结婚登记记录,加上刑侦大队的并案调查。证据链从一条线变成了一张网,王芳跑不掉了。
她拿起笔,在日记本上写下一行字:
“今天有人威胁我。我没有怕。不是因为胆子大,是因为我手里有东西——录音,出警证明,法律,和一个婚介所老板的‘我服了’。”
写完了,她合上本子。
窗外的风很大,梧桐树的叶子被吹得沙沙响。她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巷子里的阳光。赵姐的麻将馆开始上客了,洗牌的声音哗啦哗啦的,像流水。有人在笑,有人在骂,有人在催上菜。
这座城市每天都在照常运转,不管你今天有没有被威胁,不管你今天有没有吃饱饭。
她想,这就是普通人活着的常态——一边被生活推着走,一边在被推着走的时候,帮别人挡住点什么。
她今天帮李德厚挡住了一个威胁。
明天,她还要帮更多的人。
关上律所的门,她往公交站走。
上了车,刷卡,坐在最后一排。靠着车窗,闭着眼睛。公交车晃晃悠悠,她想起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法条从来没有变过,变的只是用它的人。有人用它定罪量刑,有人用它保护自己,有人用它威胁别人。法条是死的,用它的人是活的。
她睁开眼睛,窗外的街景一点一点往后退。
她想起孙国良说的那句话——“你一个没背景的乡下丫头,别以为自己了不起了。”
她没有背景,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她有的只是一本执业证、一台旧电脑、一个U盘、一盆绿萝、一间漏水的小律所。但这些已经够了。法律不需要背景,证据不需要资源,公正不需要人脉。
她靠在车窗上,嘴角慢慢弯了一下。
“了不起的不是我,是法律。”
不是谦虚,是事实。 目标编号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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